为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推进依法行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自2023年12月以来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填写《<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意见建议表》(附件2),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反馈我局(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五楼A504(邮政编码:361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xmic_wcx@xm.gov.cn
附件:1.《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2.《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意见建议表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592-77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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