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6-0800-2025-048 | 文 号 | 厦数据函〔2025〕64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06-27 09:58 | |
标 题: |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九三学社厦门市委:
《关于加速打造厦门市数据要素市场建议》(第2025412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厦门金融监管局、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该提案对加速打造我市数据要素市场提出了具体建议,提出从出台配套政策、构建行业数据集、丰富数据产品等方面的意见,推动我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所提建议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研究,认真梳理了相关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今后推动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中央“数据二十条”发布以来,厦门破题起势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2022年,厦门制定实施《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构建“1+3+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一基地、四平台”的基础设施载体,为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架设制度和技术双桥梁。累计出台《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3部规范性文件,以及数据合规、交易、安全方面的制度政策和规则文件,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数据资源供给和开发利用扎实推进
一是开展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全市公共数据汇聚总量超142亿条数据,基本实现“应汇尽汇”,形成了人口、法人、信用、证照、空间5大基础库,构建交通出行、智慧民政、医疗保障等10个主题库,围绕“数据最多采一次”、“基层社会治理”、人工智能等专项工作定制专题库,为相关部门的数据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授权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作为公共数据一级开发主体,成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心,建成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供安全可信环境。已发布交通、水利、气象等领域开发数据目录72个,入驻二级开发主体51家,支撑“网络货运信息核查”“科信云贷”等12个场景运行。市大数据公司加入由全国各地21家数据集团和产业公司组成的“全国数据集团联盟”,积极融入全国数据产业生态,加速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三是拓展示范引领应用场景。我市2个应用场景入选国家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6个应用场景入选省级重点培育场景,覆盖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等领域。市工信局组织开展典型案例遴选工作,2个案例获评2023年工信部工信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是唯一获评优秀案例的副省级城市。在国家数据局举办的“数据要素×”全国总决赛中,厦门市获“绿色低碳”赛道一等奖、技术创新奖。推动建立厦门数字金融发展联盟,搭建同业交流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向金融机构赋能应用。四是构建高质量数据集。我市打造了“汽配云”“石头城”等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支持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高质量数据集试点工程,共上报5个项目。同时,“厦门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基地”入选“福建省数据标注基地”,将为我市数据标注产业向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供服务支撑。五是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积极申报国家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推动建设具备可信管控、资源交互、应用开发、安全管理等功能的城市可信数据空间。
(三)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有序开展
一是推动数据资产登记工作。2024年9月建成厦门数据资产登记平台,设立数据资产登记服务窗口,为数据资产登记提供专业服务,目前登记平台累计注册登记主体28家,发放数据资产登记证书11本。探索登记证书应用,推动我市4家国企率先开展数据资产入表,金额达337万元。二是建立数据交易机构和平台。持续推动厦门数据交易公司开展数据交易业务,建成厦门数据交易平台,广泛对接优质数据资源,集聚数据交易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服务资源,打造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促进数据要素全链条价值转化,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交易环境。目前累计合作数商297家,对接数据产品和服务722个,涵盖交通运输、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撮合交易191笔,交易额2.05亿元。三是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市财政局遴选5家首批先行探索开展厦门数据资产评估单位,助力我市数据资产评估工作实质性开展。我局会同司法局,指导市律师协会推出《厦门市数据资产合规报告指引》,助力登记主体规范数据资产登记。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融资,目前厦门市金融机构数据资产融资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业务规模较小。
(四)两岸数据要素市场融合发展
一是创新数据跨境安全管理机制。自贸委在航空维修领域开展建设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工作,将为自贸片区乃至全市同类产业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数据跨境流动服务,目前报中央网信办审批。二是打造国际数据汇聚处理的枢纽节点。深入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推动数据中心向智算中心转型升级。2024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算力发展和应用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算力补贴政策,降低算力补贴门槛、提高单家企业补贴上限、提高算力补贴总额,以企业使用需求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智算中心。推动大陆与台湾网络互联,面向合规跨境企业提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业务服务,同时用好厦金海缆资源,实现与台湾网络互联。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及相关单位将结合委员的提案建议,推进以下工作:
(一)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政策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研究出台数据要素市场配套政策。围绕数据资源供给、登记、评估、交易流通、开发利用等环节,加快出台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二是推动开展数据标准化工作。推动成立地方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融入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厦门数据要素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助力构建数据质量评估的标准体系。三是深化数据资产评估制度。市财政局加大力度深化数据资产评估制度在我市的落地应用,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的数据价值评估标准体系。
(二)统筹构建高质量数据集
一是扩充高质量数据集。在公共数据方面,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全量“应汇尽汇”,深化公共数据治理。在企业数据方面,支持医疗卫生、工业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提升企业数据供给和应用能力,加强对建成高质量数据集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二是推动科研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联系,鼓励其形成细分领域的科研数据高质量数据集,引导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入驻数据交易平台,提高科学数据的利用率。三是探索数据类不良资产处置中心建设。厦门金融监管局以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交易分中心为平台,探索研究数据类不良资产处置的解决方案,支持厦门市构建健康有序、富有活力的数据要素市场。
(三)探索打造两岸共通的数据市场
一是继续探索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加快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的研究制定,为自贸片区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数据跨境流动,推动负面清单外的数据有序自由流动,同时探索建设国际数据合作中心,促进两岸共通。二是数据知识产权运用。邀请台企参加主题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登记辅导等活动。聚焦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在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等领域遴选标杆台企,创建数据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海涛
联 系 人:郭丹琦
联系电话:7703557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