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206-0800-2022-034 | 文 号 | 厦审管〔2022〕63号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02 14:58 |
标 题: |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行动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数字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动方案(2022-2024)》(厦府〔2022〕234号)关于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福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市场主体需求和感受为导向,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的难点、堵点,以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便利化改造提升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互联共享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强化系统整合、标准统一、数据共享、跨区域联动,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更好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工作目标
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基本建成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一张网”,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为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新型基础设施。依据《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依托厦门市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统一门户网站,强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运行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切实使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实现智慧监管。对标先进地区建设经验,全面提升我市“一网交易”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使“一网交易”成为厦门城市发展的新名片。
三、工作任务
围绕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推进公共资源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体系、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拓展“一网交易”服务功能、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等6个维度、30个重点提升方向,提出35条具体提升任务。
(一)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
1.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各类公共资源进平台交易全覆盖。梳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推动各类公共资源“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建立交易目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交易目录动态管理,明确交易目录拓展内容,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
(二)推进公共资源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升级完善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完成交通、水利、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按照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规范招投标流程程序的要求,及时提升改造平台。
3.推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优化提升,提供远程开标功能,实现“不见面开标”。
4.优化系统业务流程,建设厦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资产资源交易系统。实现资产资源交易竞价/拍卖项目线上自助报名、网络竞价;实现资产资源交易招投标项目全流程在线交易。
5.完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档案管理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档案数字化。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基础数据仓库”,建立一次录入、多次利用的公共资源交易档案数字资源信息库,实现交易档案由电子化到数字化的升级。
6.产权交易项目实现互联网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档案电子化管理等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在“一网交易”统一门户网站自动实时发布交易信息。
7.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资产资源交易等领域推广电子投标保函、统一数字证书(CA)互认、不见面开标、评标专家刷脸签章等功能应用,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
8.按照《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各领域电子交易系统应收集交易等信息资源,各行政监督部门应提供主体、监管、信用等信息资源,并及时汇聚共享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9.各领域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交易行为动态留痕、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究,保障交易行为规范、数据真实、公开透明、安全高效。
(三)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体系
10.推动出台并实施《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规范》。
11.制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五年规划,按照五年规划持续推进各项标准化工作。
12.制定市场化电子交易系统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技术标准,满足市场化电子交易系统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需求。
13.推动交易场所标准化改造,实现场所共用;推动电子交易系统标准化改造,实现数据共享。
14.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聚共享的要求,以及营商环境数据汇聚统计的工作需要,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监督部门应夯实数据来源方责任,督促各领域电子交易系统提升数据质量,强化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应妥善维护数据上报通道,并升级建立数据质量联动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通报有关责任方。
15.推动闽西南远程异地评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区域合作,促进交易信息、场所和专家资源等跨地域共享共用。
(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16.建设市“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服务平台(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数据分布式存储和智能合约等功能特性,实现交易数据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和公开透明,在交易数据依法共享、交易过程安全增信、交易智能便企、交易智慧监管等方面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管理水平,从而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17.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招投标中的应用,实现招投标从电子化向智能化、可视化发展。
18.研究结果可验证的随机抽取程序,并逐步代替传统摇球机模式,在确保抽取结果的随机性和公平性的前提下,简化工程建设项目随机抽取环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市场主体时间成本。
(五)拓展“一网交易”服务功能
19.推动各领域交易相关业务系统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交易”门户网站对接,逐步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一次登录、全网办理”,即市场主体从“一网交易”门户网站统一登录入口一次登录即可快捷进入各业务系统办理业务;“一网交易”门户网站还应提供智慧导办服务,用户点击需要办理的交易环节即可直接定位跳转至各业务系统的相应功能模块办理交易业务,为市场主体提升办事便利度,改善操作体验。
20.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提供交易场地自主预约功能,综合考虑各领域场地需求,合理分配场地资源,依托系统提供高效的场地管理与调度服务。
21.推进公共资源“掌上交易”。完善“e鹭交易”APP功能,以“e鹭交易”APP作为“一网交易”总门户移动端,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移动化服务水平。
22.通过“一网交易”门户网站“金融服务”专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保函在线开具和索赔、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回等服务。
23.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发起价款结算申请、手续费支付申请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审核后支付并将结果反馈电子交易平台。
24.探索税控系统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数据共享,实现电子发票开具等功能。
25.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聚至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探索有序开放,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
(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26.开发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整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建立数据仓库。
27.运用大数据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自动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梳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智慧监管详细需求,推进大数据平台智慧监管功能建设,实现数字化监管。
28.推进全市工程领域各行业监管部门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实施在线监督。
29.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项目以系统对接的方式接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的监测系统,实时接受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动态监测。
30.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畅通监督通道,为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更好的在线监管辅助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应对“一网交易”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工作任务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沟通衔接,齐心协力严格按照任务清单的完成时限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及时报道、宣传“一网交易”改革的各项成果。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在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适时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交易主体对各项工作进度情况的关切,共同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厦门市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行动方案任务清单(附件不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