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6-0500-2023-001 文 号 厦审管〔2023〕14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01 16:50
标 题: 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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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政保中心、交易中心:

  现将《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3年,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内一流政务服务软环境,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 

  一、强化党建引领保障

  1.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管党治党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考核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2.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争优、争先、争效的高度自觉,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用好“学习强国”“党建e家”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分析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时收集和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动向。

  3.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优化支部结构布局,选优配强支委班子成员,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夯实党的组织体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充分发挥“党建e家”载体平台功能,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等工作开展督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

  4.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文明新风行动,广泛开展扶贫帮困、社会公益、网络文明传播、无偿献血等活动。深入开展“爱心厦门”建设,持续深化与湖里区禾山街道五缘湾北社区、翔安区内厝镇许厝村的文明共建。组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强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刊播廉政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6.牵头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明确审批事项线上线下管理标准,编制相关业务手册,梳理业务流程和工作指引,提升各区各部门的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挖掘培育亮点,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强化典型经验的复制推广。

  7.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政策研读和落实。紧扣世界银行、国家、省级全新评价体系和评测方式革新,做好“政务服务”指标考评政策解读、日常素材收集、督导跟踪落实等工作。对标深圳、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促使指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和优化提升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配合落实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战略研究和任务落实,跟踪落实市级各批次营商环境提升重点任务清单和“营商环境体验官”反馈问题整改。

  8.统筹抓好事项线上线下总闸口。加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分中心)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规范化管理,针对部门新增、删除、合并的事项,推动部门进行专函报备。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夯实日常事项管理,加强检测纠错,提高事项动态调整效率,实现审批服务部门事项“应进必进”。

  9.落实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沟通对接和意见征集反馈,配合省审改办制定《福建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及承办部门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站)。

  10.推广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办理方式。推动各审批服务部门通过认领《标准化目录》中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事项,完善相关办件受理方式,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各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规范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办事指南展示。

  11.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工作。规范统一检查实施清单,完善执法人员数据库,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探索告知承诺审管联动监管、闽政通办公APP移动监管小程序体验等功能。

  三、扎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12.优化“一件事”集成服务。围绕特定场景和关键时点,进一步拓展联办事项范围,优化各环节服务体验。梳理建立全市“一件事”标准化事项目录,进一步完善跨部门业务联办规则,明确责任边界,建立配套督查考核办法。推动“网上办”“一件事”事项达到160个,探索将更多“网上办”“一件事”套餐向“掌上办”延伸。

  13.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持续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改革任务,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市级部门充分授权,推动一批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督促各部门做好“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建设和省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栏部署工作。

  14.深入推进 “一业一证”改革。按照省级部署,继续推动13个试点行业的“一业一证”改革,按要求推动各部门将试点行业相关业务系统与省“一业一证”系统对接,细化办理行业综合证各环节工作,提升“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次告知、一证准营”服务水平。

  15.优化线下大厅服务。优化调整大厅功能分区、窗口设置、办公场所分配,组织相关部门有序完成搬迁、入驻,并做好周末轮班办事服务的配套调整,确保业务平稳运行,服务群众不间断。

  16.优化完善综合窗口建设。按照“综合办事窗口”全覆盖的要求,科学合理优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分领域和无差别综合窗口,推动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复制推广湖里区综合窗口改革成果,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100%推行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提供全科式“一窗通办”。

  17.完善帮代办和服务特殊群体工作。推动各区各部门完善“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帮办机制,健全工作台账,推进帮办服务进园区、进社区、进村居,打造有温度的线下“面对面”服务。实施帮办代办千家企业专项行动,推动各区各部门,主动收集企业群众帮代办需求,开展点对点精准帮办服务,建立帮办诉求收集、问题解决情况和回访情况的台账记录。

  18.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推动各区各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办事指南的要求,完善办事指南每季度专项检查通报机制,动态更新检查标准,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19.巩固“两减一即”改革成果。持续推动全市行政许可“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90%以上,“即办件”事项占比达60%以上,承诺时限平均压缩比例达90%以上。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强对即办件事项、一趟不用跑事项的动态核查,做到办事指南相关的内容要素部署到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培育群众对“一趟不用跑”的认可度,提高“一趟不用跑”实际应用率。

  四、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20.制定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的工作部署要求,与市大数据局协同推进密切配合,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强化数字赋能、平台支撑,创新服务方式,以审批制度改革需求和政务服务数据应用倒逼技术支撑优化提升,联合制定印发厦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21.全面推动厦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为目标,规划建设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成市区两级审批业务,支撑统一收发件、分发、流转、管理监督等功能,为“一窗办”“一业一证”等新型业务提供平台支撑,强化审批办件全过程电子监察,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介入,实现审批服务“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统一查询、统一监管”,为线上总门户和线下综合窗口赋能,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

  22.推进事项全程网办。强化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互认共享,减少纸质收件、现场核验环节,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实现全流程网办行政许可事项实际网上办件量占比达到50%以上。

  23.全面提升移动端服务能力。出台“闽政通”厦门频道建设方案,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除使用国家、省等上级系统外的掌上办高频事项全部部署至“闽政通”,力争实现进驻“闽政通”厦门频道的小程序数量从350项提升到1000项。

  24.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驾驶证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25.进一步拓展智能审批“秒批秒办”。推动各审批服务部门梳理办件量大、流程简易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网上收件、网上受理、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的标准,强化数据共享、审批流程标准化再造,系统智能改造等,再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

  26.再推出一批“一证通办”、“免证办”服务事项。结合“五级十五同”事项要求,指导推动各审批服务部门梳理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办事过程中所需的申请材料,再推出一批“一证通办”、“免证办”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材料数控制在3份以内;“免证办”事项占比达到60%以上;推动“一证通办”事项达到120项。

  27.巩固扩大政务服务自助端建设成效。推动“e政务”自助服务站点向镇(街)、村(社区)延伸,实现全市“e政务”自助站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村(社区)覆盖率提升至50%。在“自助办”省级地方标准发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自助办”国家标准建设。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对接更多省市,进一步拓展自助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8.推进改革成果“回头看”。探索改革后评价工作,结合常态化日清月结、问题清单反馈等工作,及时发现改革短板、问题及难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效率。

  29.提升完善系统功能。推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三期建设,完成各项系统功能需求上线运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30.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代办。主动靠前服务市域重点重大项目,推行审批全流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帮代办,开发建设“线上帮代办”小程序,保障项目审批服务微信群零距离、全天候的实时服务。

  六、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31.建立“作风+业务”双重督查机制。通过省市视频监控系统、季度督查暗访、政务服务第三方体验评估等强化对各级窗口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推动落实整改提升。定期开展审批卷宗检查,进一步规范审批过程中的业务授权、材料收取、办理时限、跑动次数等,推动各项便民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强化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与具体业务的融合,推动将业务处室的调研需求融合在第三方评估的满意度调查中,结合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等专项业务开展第三方办事体验。

  32.强化审批办件过程监察。依托一体化平台数据汇聚、统计分析、电子监察等功能,改事后监督为事前介入,推动部门各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实落地。开展审批用时跟踪分析,对办件用时进行过程监测和及时督办,严抓办件超期,推动减少实际审批用时。优化完善好差评机制体制建设,加强对各区和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推动部门通过优化服务持续提升非常满意评价占比。

  33.持续优化对进驻单位和人员的管理。修订、完善窗口考勤制度、窗口服务规范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相关的考勤政策、考核标准、评优名额等,力争在管理上更加人性化、有温度。

  七、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

  34.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深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将行政事业资产交易从我市范围扩展到中央垂管单位,推进税务等中央垂管单位的资产资源通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顺利交易。修订完善《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入场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进场交易行为。推动交易场所标准化改造,按照新出台的地方标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管理 第二部分:场所配置》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场所共用。

  35.突出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更多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实现与“一网交易”门户网站对接,逐步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一次登录、全网办理”、“一网交易、智慧导办”;持续完善“e鹭交易”APP系统功能。在我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版块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资产资源交易系统建设,解决行政事业资产资源版块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问题,逐步实现我市公共资源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设我市“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服务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服务,构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盟链,建立跨部门互信互通体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开发建设,探索开展我市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移动化、中台化和云端化提供支撑。

  36.推进交易服务机制创新。探索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基本理念、框架和制度体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管理和运用,推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用评价和管理体系。深化闽宁远程异地评标协作,充分共享评标专家优势资源,实现评标专家、交易场所资源共享;推进省内其他地市(闽西南除外)的远程异地评标,持续推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深化一个重点项目、一名业务骨干、一条龙跟踪服务的“三个一”服务模式,采取领导督办、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增设开评标场次、优先提供场地预约和专家抽取服务等措施,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早开标、早开工、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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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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