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市数据管理局联合市住建局于2023年印发《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入场交易规则》(下简称交易规则)施行近两年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建立了更加紧密的“现场管理-行业监管”联合机制,交易主体不规范行为明显下降。
《交易规则》将于2025年2月28日到期,且需根据新出台的评定分离办法及招标文件范本做相应调整。市数据管理局与市住建局评估后一致认为有必要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秩序,构建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着力解决目前局部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场所使用实现网上自主预约、自主取消,更高效更智能;
(二)规范评标专家抽取与请假制度;
(三)规范开标、评标、定标、陈述答辩流程;
(四)规范投标保证金缴退流程;
(五)规范交易主体入场行为。
三、工作进展
2024年9月-2024年10月,经过多次研讨,修订《交易规则》并形成《交易规则》初稿。
2024年11月至12月,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召开研讨会确认并形成《交易规则》送审稿。
2024年12月至1月,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审核结论是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同时未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标准。
2025年1月26日,新交易规则印发。
四、范围期限
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实施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新交易规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新交易规则共13章,44条,除了总则、附则外,以入场交易流程为编制体例,包括项目入场登记、场地预约、交易信息公开、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解密及开标、组建评标定标委员会、评标清标定标、陈述答辩、异议和投诉(处理)、中标办理和交易主体行为管理等11个方面的具体管理规定。现就新交易规则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根据市住建局公布的新的评定分离办法,删除资格审查委员会、考核小组、监督小组等相关内容;
(二)根据场地预约系统的功能提升,调整场地预约相关内容;
(三)根据投标保证金管理和系统功能提升,调整投标保证金相关内容;
(四)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陈述答辩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调整陈述答辩相关内容;
(五)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删除第四十二条“各交易主体参与入场项目交易活动后,应及时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行为记录登记评价评估系统、电子交易平台评价评估模块,如实开展招投标评价评估工作。”。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和推动落实。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2-267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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