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火炬管委会、自贸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征集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我局现组织开展全市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义
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数据的集合。随着“人工智能+”行动的深入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已成为训练高效人工智能模型的关键支撑。当前,各地区、各领域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行业应用、生态培育等领域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案例。总结推广这些经验,有助于打造标杆示范效应,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持续推进高质量数据供给,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制改革和“人工智能+”行动同频共振。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厦门市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链主单位、第三方服务商等主体申报。中央企业在厦门市的分支机构,由所属中央企业统一报送案例。
(二)征集方向。面向全市建设方、服务方、应用方、平台运营方等重要相关方,征集高质量数据集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运营、应用、技术研发、生态构建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典型实践。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为已实施完成的实践成果,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合规性和成效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鼓励与数据标注基地、行业链主等单位协同联动,突出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成果。案例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知识产权争议。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各区各部门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附件1)编写申报书并盖章,连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必要的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需突出案例特点、应用成效和推广价值,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可能采用可量化的指标,案例篇幅不超过3000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材料。
(二)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2日前将申报案例的纸质版盖章件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申报材料需包括可编辑版和盖章PDF版扫描件)、各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案例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我局数据资源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504;邮箱:18959215205@189.cn)。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汇总推荐的案例进行择优遴选并推荐至国家数据局。请各申报单位确保案例合规、真实,材料完整、可公开。
(三)案例遴选及推广。国家数据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市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遴选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集,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申报书 (模板)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方式:林闽敏,联系方式:770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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