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火炬管委会、自贸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案例的函》(附件1)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及省数据局工作安排,我局现组织开展全市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设和运营数据基础设施,对于支撑数据基础制度落地、构建一体化的数据市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各地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正在逐步构建,形成了一批应用实践成果。通过总结案例的成功经验,有利于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为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厦门市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支持相关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第三方服务商等企业主体申报。中央企业在厦门市的分支机构,由所属中央企业统一报送案例。
(二)申报方向。面向全市征集包括但不限于数场、可信数据空间、数联网、数据元件、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体系支撑的各类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案例,可包含区域、行业、企业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和安全体系。
(三)案例要求。案例应符合《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适合向社会公开。案例应为具体实践成果,具备一定技术创新性和产业示范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有关安排
(一)组织申报。请各区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申报(申报书格式参照附件 ),各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信息真实、数据准确、效果明确,尽可能采用可量化的指标,总篇幅不超过 5000 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先进性证明、专家技术成果鉴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照片图片等材料。
(二)择优推荐。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案例合规、真实,材料完整、可公开。请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案例的纸质版盖章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申报材料需包括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扫描件)、 各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案例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我局数据资源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504;邮箱:sjj_sjc@xm.gov.cn)。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汇总推荐的案例进行择优遴选并推荐至国家及省数据局。
(三)案例发布。国家数据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市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遴选形成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案例集,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案例的函
2.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秀案例申报书 (模板)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方式:朱文宏,联系方式:770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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