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批管理局持续开展信用承诺审批改革宣传。近年来,我市各级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细化方案》文件精神,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信用承诺审批的通知》等多份文件,按照“你承诺,我先批,事后查,失信惩”的理念,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审批,进一步强化信用激励,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厦门市推进信用承诺审批改革体系化建设”案例入选“2023年度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是福建省唯一入选案例。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