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市数据局解读关于加快建设厦门数据港的实施意见(2024-2027年)政策
市数据管理局解读关于加快建设厦门数据港的实施意见(2024-2027年)政策
  • 访谈时间:2025年9月24日(周三)上午9:00-10:00
  • 嘉  宾:市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陈海涛
  • 访谈地点:厦门市政府办公厅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陈海涛先生做客政府网,为大家解读《关于加快建设厦门数据港的实施意见(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主持人
      陈巡视员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 陈巡视员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谢谢!   
  • 陈巡视员
      《实施意见》的制定,首先是对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厦门建设数据港的重大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贯彻落实;   
  • 陈巡视员
      第二,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激活发展动能、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支撑;   
  • 陈巡视员
      第三,厦门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和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建设数据港既是响应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的重要抓手。   
  • 主持人
      能否请您详细给我们解读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 陈巡视员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七个部分十六项内容。   
  • 陈巡视员
      第一部分是“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实现原始数据资源化”。这是建设数据港的基础,核心是把“分散的数据”变成“可用的资源”,具体做三件事:   一是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目录,推动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数据“应汇尽汇”;   二是推动社会数据市场化供给,鼓励企业加大数据供给,促进企业数据开发利用。鼓励数据要素型企业率先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工作。开展数据资源统计普查工作等相关工作;   三是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数据传输通道,提升数据存储能力,探索建设海底数据中心,统筹部署厦门人工智能计算中心、赋能中心、大模型创新中心等新算力基础设施。   
  • 陈巡视员
      第二部分是“推动数据融合开发,实现数据资源要素化”。这一步是把“可用的资源”变成“可配置的要素”,重点有两项任务:   一是加大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在确保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推动公共数据有序流动与开发利用。   二是建设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用等关键环节,出台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招引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打造规模大、创新强、有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群。同时用好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引入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强化对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上市融资。   
  • 陈巡视员
      第三部分是“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实现数据要素产品化”。核心是让数据要素“能交易、易流通”,具体包括两项内容:   一是提升厦门数据交易能级,做大做强厦门数据交易平台,健全数据交易全生命周期规则,提升数据交易支撑能力。丰富数据产品供给,推动厦门数据交易平台与国内其他交易场所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产品“双向挂牌”,同时建设社会数据行业专区,推动行业数据融汇互通;   二是培育数据产业生态,推动供需主体入场,支持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依托厦门数据交易平台,加大对企业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增强企业创数用数活力。用好激励政策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提供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据合规认证、数据质量评价等第三方服务。
  • 陈巡视员
      第四部分是“深化数据赋能应用,实现数据产品价值化”。目的是让数据价值“落地见效”,主要有两个方向:   一是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实施厦门“数据要素×”行动计划,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推动多元数据融合,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同时健全数字化社会治理和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支持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助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二是打造数据要素典型应用场景,积极引入数据平台企业,推动前沿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深度融合。推进数字厦门和数字政府建设场景开放,开展数据要素应用大赛等,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及高价值场景落地并复制推广。   
  • 陈巡视员
      第五部分是“打造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口岸”。这是厦门数据港的特色优势,重点做三件事:   一是探索建设离岸数据中心,向上争取建设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离岸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境内关外”流动,还会争取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取消增值电信业务有关互联网数据中心、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等外资股比限制,打造连接两岸、辐射东南亚及“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的数据进出口岸;   二是健全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制,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在厦门自贸片区制订实施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数据跨境“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三是打造数据跨境服务新业态,全面对标《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争取数字贸易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支持自贸片区企业依法为产生于境外的数据要素提供增值服务,探索服务产品用于境外市场或经审批后用于境内市场的新商业模式。   
  • 陈巡视员
      第六部分是“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这是破解数据要素发展瓶颈的关键,包括三项制度创新:   一是健全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构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结构性分置的运行机制,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鼓励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数据资产登记;   二是探索数据价值实现机制,实行政府指导、资产评估、市场调节结合的定价机制,健全数据资产评估体系,鼓励经营主体按照相关会计处理准则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探索数据资产作价入股、股权债权融资、数据信托等模式。开展数据要素统计核算,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三是创新数据监管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数据收集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数据合规制度,推进各行业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操纵市场违法行为,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领域,鼓励在法律框架下先行先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陈巡视员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统筹协调和人才建设方面发力保障厦门数据港建设:   一是加强市级统筹,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数据港建设;   二是加强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将数据工作能力纳入干部培训,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积极争取在厦门举办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数据产业峰会等活动,推动技术、产业、应用交流合作,打响厦门数据港品牌。   
  • 主持人
      那么,《实施意见》具体有哪些特点呢?   
  • 陈巡视员
      这次制定的《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数据要素全链条贯通。这份《实施意见》覆盖了“数据汇聚—融合开发—流通交易—赋能应用—跨境流动—制度保障”全链条,从“原始数据资源化”到“数据产品价值化”形成闭环,确保数据要素“能汇聚、可开发、易交易、有价值”。   
  • 陈巡视员
      二是产业导向鲜明。《实施意见》强调“育产业、促发展”,明确到2027年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更加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境内外数据在厦门合规高效流动,培育数据商数量突破600家,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形成全国领先的数据产业集群,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建成面向两岸、辐射全球的厦门数据港。   
  • 陈巡视员
      三是安全发展并重。既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跨境流动,又建立了全流程监管机制,例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跨境数据有“负面清单”和安全评估,确保数据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释放价值。   
  • 主持人
      好的,谢谢陈巡视员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 肖先生(网友)
      请问《实施意见》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 陈巡视员
      可以达到两个方面的目标: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厦门建设数据港的重大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以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在厦门全域建设数据港,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将厦门数据港打造成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的重要支撑。   二是使得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更加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境内外数据在厦门合规高效流动,形成全国领先的数据产业集群,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建成面向两岸、辐射全球的厦门数据港。   
  • 余女士(网友)
      政策里说要“加强数据汇聚共享,推动数据融合开发”,普通企业能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吗?   
  • 陈巡视员
      根据《厦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可通过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统一通道厦门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按照“一类场景一审定”的方式申请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场景建设。   
  • 赵女士(网友)
      现在很多公共数据在赋能产业发展,但大家也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有没有具体措施,能在开放公共数据的同时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   
  • 陈巡视员
      例如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中,明确要求在确保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推动公共数据有序流动与开发利用。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中,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利用安全多方计算、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为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大模型等不同形态数据产品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流通环境。   
  • 王先生(网友)
      我是一家做数据技术的企业,想知道参与厦门数据港建设相关环节对我们这类数据企业有哪些支持措施?比如资金、政策优惠方面?   
  • 陈巡视员
      为促进我市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8月份发布的《厦门市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从基础设施到应用创新,从安全保障到金融支持,16条措施为厦门数据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政策+场景”三重保障。同时企业可进行数据企业入库申报,符合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的企业,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均可申请入库。   
  • 洪女士(网友)
      《实施意见》中提到的数据产权相关内容,我们有一些自有数据希望能够进行数据确权,可以做哪些工作?   
  • 陈巡视员
      企业可在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工作,经登记机构审核后获取的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数据交易、融资质押、会计核算、争议仲裁、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的依据。   
  • 主持人
      非常感谢陈巡视员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