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时间:2020-12-17 10:42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指南》将根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请点此链接

  (二)公开渠道

  1.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s.xm.gov.cn/

  2.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厦门审批服务

  3.政府新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7703998

  传真号码:0592-7703014

       电子邮箱: xmspbzhc@126.com

  通信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

  邮政编码:36101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点此提交) ,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效能办公室申诉、投诉或举报(联系电话:7703011;办公地址:云顶北路842号B507室),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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