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厦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编制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as.xm.gov.cn/zwgk/zfxx/zfxxgknb/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邮编361015,电话:7703998 ,电子邮箱:zwzxgwh@126.com )。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数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0年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件,全部为网上申请且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内容。主要工作有: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目录里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全面展现我局权力配置情况。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用权公开为导向,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份出台《厦门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11月底前,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是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今年以来,我局领导接受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在线访谈4次,重点解读《如何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满意度》、《厦门市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访谈》、《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环境》、《厦门“e政务”一体化自助终端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聚焦简政放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一是成立“强区放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改革,首批推动87项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并推动市政园林局、人社局、住房局等部门21项下放事项通过推行全程网办、全城通办、告知承诺制审批等实现优化办理。二是全面清理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共清理规范221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审批必要中介服务事项43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推广信用承诺审批,实现市级可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60项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应用,进一步精简环节、核减材料、压缩时限,切实为企业发展创新、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共梳理3206项市级监管事项,965项检查实施清单,5980项区级监管事项,1506项检查实施清单。五是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推动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落地。自实施以来,已办理2592件,累计压缩办理时间2万多天,精简材料近1万件。
2.聚焦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提升便民利企水平。一是推动市级审批服务“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从年初的54%大幅提高到79.42%,平均承诺办理时限从年初的27%进一步压缩至法定时限的20%以内。其中市级行政许可“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和承诺时限压缩率均优于标杆城市深圳市。二是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部署“一件事”集成套餐682个。三是推动市级“全城通办”事项增加至1802项,市级“靠前联办”事项由年初的57项增加至72项,群众可就近办理业务。四是企业开办实现全程电子化,将近70%的企业全程“不见面”“零跑动”,顺利拿到营业执照,居全省首位,企业开办免费刻章90分钟即可完成,在全国时间最短。五是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全市100%村居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城市城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
3.聚焦审批模式创新,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340余个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审批,实现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二是推行项目策划生成“双清单”机制、“交地即交证”、“多批合一”等多项改革举措,省审改办将我市“项目审批惠企出实招,区域评估整合发力”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利企便民举措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三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主动对接招商引资项目,积极为中航锂电、天马微电子、5G通讯网络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组建“优先保障项目专项微信工作群”,指定专人对接指导,为重大项目提供精准服务,协助企业快速办理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四是组织开展6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专题培训微课堂,1期政策宣贯会,改革创新成效得到各级媒体12次报道,各级网站、微信公众号120余次宣传。
4.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全流程网”成为疫情期间办理政务服务的主要模式,“全流程网办”事项数达到1534项,较年初增长67%,占比从年初的37%提高到55%,事项数位居全省前列。二是12个部门60个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秒批秒办”,涉及部门和事项数全省第一,其中市医保局全国首创的“新生儿医保参保报销秒批”获全国医疗保障经办精细化管理服务典型案例三等奖。三是“e政务”自助终端站点增加至378个,服务事项数从年初的9个部门91项增加至13个部门121项,年办件量突破168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8%,并创下单日办件量10085件新高。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新模式被国务院职转办评选为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案例、获中国信息协会颁发的“2020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被央视《经济半小时》、新华社等中央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多次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获全省改革创新项目成果第一名及全省第二届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一等奖。四是稳步推进“掌上办”统一平台建设,全市超过300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其中60项高频事项以开发小程序形式入驻“闽政通”,入驻小程序数量居全省首位。五是优化智慧审批平台与电子证照库对接,提升电子证照调用水平,今年通过市智慧审批平台共调用电子证照3744次。六是加强改革成果宣传推广,在门户网站、“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347条改革相关政策及便民服务信息,展示服务改革成效。
5.聚焦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一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要求,全省率先出台我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今年共保障1973个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工作,持续深化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不断精简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流程,有效指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打造“依法、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积极落实减负降费政策,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保函,年释放资金超过300亿;全省率先取消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软件技术服务费,每年可为投标人节约投标成本2000多万元;完成1600多万历史遗存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降低相关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助力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四是推进“互联网+交易”模式,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建设电子投标保函系统、电子交易档案综合管理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评标专家软证书及大数据、区块链、BIM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运用等,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年共有298个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投标保函应用。五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行“评定分离”办法实行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及其他配套工作。六是全力保障2068个应急项目和优先保障项目进场交易,总交易额超1111.71亿元,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项目早开标、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提供前端支持,为我市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出突出贡献。
6.聚焦作风建设,提升窗口建设服务质量。一是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督查暗访工作。对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实时监督,针对有关问题发放督查通知单(约谈提醒)72份,专项督办通知单73份;开展4次全市各级办事窗口的暗访,走访办事服务窗口单位223家,跟踪办事156次,随机访谈185人次,发现各类问题55起。二是持续开展正向激励。开展好每月服务之星、季度及年度红旗窗口、年度优秀首席代表、年度服务标兵、以及年度五星标兵等各项荣誉称号的考核评选。下发优质服务通知单102份,窗口单位共接收办事群众和企业各类感谢信和锦旗110件。三是建立全市“好差评”工作制度,形成全方位窗口作风建设督查体系,我市在省好差评系统总评价数420万件,评价数占全省第一,好评率99.9%。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窗口服务质量评价回访机制,全年处理有效投诉件30件,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7.聚焦大厅现场管控,提升疫情防控水平。一是组织召开19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题会议、4次局长办公会议,优化调整现场管理方案10余次,持续升级改造停车场,确保各办事大厅在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对外服务。二是安排工作组驻扎中心入口,组织发动各部门、进驻单位开展现场志愿服务,疫情防控之初,协调人社、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交通等办件量大的部门将审批窗口前移至中心大门口为群众办理业务。三是及时总结提炼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亮点做法,其中《门前的故事》被厦门党建E家、厦门机关党建等公众号采用,并报送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第二届厦门党员微视频大赛、中央网信办举办的“五个一百”正能量视频大赛、市妇联举办的《我的岗位故事》视频征集,让整个社会、上下级单位了解中心防控工作,获得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落实《厦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并在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1月上旬前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2020年1月网站访客总数:1314152人次,发布文档:334篇;与厦门日报社·新媒体合作“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各类资讯超500篇,其中原创文章158篇,单篇最大阅读量32122人次,转发量3549人次,在看人数54人,“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已吸引粉丝18万人次,粉丝数增幅达150%;特别是疫情期间,“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转载各种时事新闻、政策动态。2020年1月25至2月3日春节假期期间,“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19篇,总阅读量144690人次 ,转发8487次,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市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及之后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提供了重要办事信息。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根据市政府信息中心工作安排,我局5月份、11月份分别于中国移动厦门分公司对接,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域名和ipv6备案。三是强化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一级调研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落实工作人员2名,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规范考核评估,认真梳理本局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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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417.05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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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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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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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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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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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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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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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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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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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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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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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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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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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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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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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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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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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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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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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仍需提高,政务公开涉及业务广,政策性强,需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政策宣传力度和针对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及目录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在一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主动及时公开需公开的内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二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