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6-11-28 16:28 字号:

  市府办信息处: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要求,政务中心管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推进“五公开”的情况

  关于“放管服”方面,由于审改工作的牵头职责已于去年移交市编办,故今年我委承担的工作只有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和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一项。

  一是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清理规范目录,分别是《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厦府〔2016〕186号文)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6〕185号文);之后于6月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6月15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通知栏内滚动发布。同时要求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根据清理结果调整修订办事指南及服务提供标准。

  二是在前置审批清理过程中,我市创新性的清理规范了本部门审批事项作为前置审批的事项74项,统一要求各部门对于该类前置审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改为由部门自己通过内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这一举措有效地强化了部门内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同时也大大减轻了申请人负担,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关于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改革及举措,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宣传,传递权威信息。今年来,中心主要领导主动参加网站领导在线访谈节目和电话访谈,解读“打造阳光政务——推进廉洁公开的政务服务环境情况介绍”,并按规定时限在网站公开。中心管委会与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广电等新闻媒体合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通过纸质媒体、《十分关注》、《厦视新闻》、《第一民生》等,及时报道解读相关政策及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举措,定期开展系列宣传。

  三、关于社会关切方面的情况

  2016年上半年,中心管委会制定了《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倡导“马上就办”精神 强化门户网站咨询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舆论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关切问题进行回应,对于便民服务事项的咨询投诉等工作要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其他政务舆情按照“马上就办”精神及时妥善处理。设立“968198”政务咨询服务热线,用心倾听企业群众的需求关切,全力为企业群众答疑解难。

  四、关于组织建设和考核监督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市政务中心管委会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挂靠中心管委会综合处,成员单位包括监察室、业务协调处、信息科等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办内设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对于政务公开自查工作考核监督方面,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朱及分管,公开办机关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配合办公开办开展工作,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政务公开按照市绩效考核要求设置考核指标,并依据指标进行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五、关于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今年来,中心管委会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订了《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倡导“马上就办”精神 强化门户网站咨询办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建设。

  为促进各进驻部门的信息公开,管委会牵头制订了《落实“多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意见》、《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平台运行规则》、《“多规合一”审批流程五个阶段牵头管理办法》、“多规合一”审批全流程图以及倒逼制度,督促建设单位、中介机构提高项目办事效率。

  同时,中心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培训工作要求,于年初就制定了全年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两至三期的业务培训,将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等业务作为培训要点纳入培训计划,截至11月28日已开展三期业务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按照“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统一审批服务事项统计口径和目录”等要求,形成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办事指南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及信息同源化。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精简申报流程,编制规范、标准的办事指南,同时推动纸质办事指南、各门户网站公开的办事指南实现信息同源,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

  (三)推进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公示工作,初步建成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公示系统,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保留和调整的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并根据清理结果及时调整纸质和网上办事指南,修订服务提供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强化系统对接改造,推进审批服务过程节点信息公开。大力推动部门审批系统与市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加大审批服务过程节点信息的实时推送力度,在部门网站、市级审批平台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多媒体电子查询一体机上实现审批过程节点信息的实时查询。

  (五)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加强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推动部门审批系统改造,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与省网办进行对接,实现100%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达到省网三星级标准,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审;60%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实现网上办理。

  七、存在问题

  因我市公共资源尚未整合完成,公共资源的信息公开仍有各主管部门负责。我市现有市区二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家,各自通过相关的渠道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市政务中心管委会正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开展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联调工作,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上传到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我市所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省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公开将更加全面和规范。具体工作如下:

  (一)正着手开发建设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交换平台”,预计在12月投入试运行,该交换平台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各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对接的枢纽,实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

  (二)牵头组织我市各交易平台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对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明确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透明运行待我市各交易平台与省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完成后能更顺畅。因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均按原渠道报送给各自主管单位,该项工作目前暂不宜由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建议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成后再有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

  附件: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主办: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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