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8-12-10 11:21 字号:

市政府办信息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政务中心管委会按照工作要求开展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朱及任组长,副主任陈玉辉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林曦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组织实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保密的之外,都能够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均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推进进驻单位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各进驻单位办事指南纳入中心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办事指南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答复函,全部全文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委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要求全面推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在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业主单位可登录账号进行查询;在工程建设服务实体大厅实时滚动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在政务服务一体机上实时滚动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方便业主查询;对于涉密项目,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执行。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厅以厦府办〔2018〕91号“通知”印发执行,并及时予以公开;建设并按时上线了“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四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厦府办〔2018〕7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同时运用好技术手段,实现了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管委会领导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参与解读政策。2018年,我委领导接受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在线访谈,重点解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群众政务服务获得感》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问题解答》。与此同时,中心管委会与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广电集团等新闻媒体合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通过报纸专版、专栏,电视台《十分关注》、《厦视新闻》、《第一民生》等栏目,及时宣传、报道、解读相关政策及行政审批改革举措,2018年以来,截至目前,通过门户网站转发上级司法行政各类政策解读信息数2篇、回应群众业务咨询136人次,开展网上在线访谈2场、网上调查3次、民意征集3次。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加强与厦门网的合作,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涉及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领域方面的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同步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具体到人到事。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公开。一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委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按照“1+2+3”的总体思路制定中心信息化建设,“1”即一个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统一入口,一站式办理;“2”即两个业务支撑基础平台,市级审批平台满足市级审批部门需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3”即三个功能应用系统,围绕审批、监管和服务三大职能,建设审批、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三类应用系统。目前,中心已在福建政务服务网设立了统一申报入口,并实现了与各部门审批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市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从福建政务网申报的数据会自动派发到各部门审批系统,各部门的审批数据也能够实时上传到福建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数据共享应用,打通信息孤岛,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二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服务标准、审查细则等相关数据的标准化管理。目前我市在福建省政务服务网部署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985项,事项部署数在全省各地市排名第一,其中1939项政务服务事项达到省网厅三星级以上标准,实现网上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7.68%。三是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我委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汇聚本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凡可从省或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四是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今年以来在门户网站回应群众业务咨询136人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对转办的投诉问题都能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2.提升实体大厅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预约取号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二维码墙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政务大厅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对接EMS公司和市智慧审批平台各应用部门,对线上、线下嵌入EMS服务的业务模式和流程进行研究和充分论证,完成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智慧审批系统提供EMS服务的系统开发和配置,实现线上和线下全流程闭环服务,推进了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调整优化进驻部门窗口,为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我委结合户政业务下放契机,对服务大厅进行综合调整;做好窗口日常巡查工作,为更好地加强大厅窗口作风建设,根据中心窗口作风建设要求,加强每日对大厅的巡查,同时,有力配合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及省市明察暗访等工作;二是推进“一窗受理”。在工程建设、企业设立、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出入境、车驾管等领域实行跨部门统一受理,同时按照“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目前,在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登记窗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统一收发件和咨询,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报审新模式。申请人在政务中心统一收发件窗口报件后,由政务中心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电子申报材料推送给各审批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发给各审批部门,各部门网上接收、共享申请材料,实时流转,同步办理。同时,统一登记窗口负责日常咨询、协调,报件人在统一窗口咨询,统一登记窗口人员负责协调解答清楚;报件人可在统一登记窗口填写协调申请表,统一窗口人员及时协调,无法协调的,及时反馈上级领导。同时代办科为重点项目提供协调、咨询、指导、督办的代办服务,促进审批提速。在质监、商务、食药监、文广新等业务相对独立的领域推行部门内综合窗口受理,市民或法人到单个部门内任一窗口即可完成办理,既合理配置了人力资源,又有效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在建设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电子显示屏实施滚动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共部署自助服务机67台,可办理市社保中心的生育保险、社保卡业务,市国土房产档案中心的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市公安局的人口信息查询,出入境自助签注,市财政局的非税缴交业务等涉及10个部门的113项便民服务事项。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部署34台自助服务设备,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

  3.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及改革成效。改革成果清单均第一时间在省网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持续推动深化“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改革。通过采取网上审批、电子证照信息共享、EMS邮寄结果或双向快递、4S店代办、自助机办理、移动APP或微信办理、上门服务、移动支付等多种手段来减少群众跑窗口的次数。今年各部门又新增推动86个事项升级转换为“最多跑一趟”,76个事项升级转化为“一趟不用跑”(《关于公布厦门市市本级第四批“一趟不用跑”便民办事清单的通知》厦审改办[2018]23号文),切实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清理规范审批特殊环节。我委分两批共取消审批特殊环节129项(原来共需耗费260个工作日);取消后,平均每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可缩短约5.5个工作日。同时,对保留的审批特殊环节进行规范,对虽有法律依据,但明显时限偏长,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173项审批特殊环节进行优化压缩。压缩时限共计580个工作日,平均每个事项的办理时限可缩短约3.4个工作日。牵头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我委牵头制定了《厦门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厦府办〔2018〕138号文),指导推动我市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针对各部门事项性质特点各异、办理方式多样的问题,在方案中细化改革举措,分类指导推动,并与各审批服务部门逐家逐项会谈,商讨事项特点,寻找改革突破点,共同推进改革。印发《关于公布厦门市市本级第一批“全城通办”“靠前联办”等便民办事清单的通知(厦审改办[2018]24号)》,首批推动26个事项实现“靠前联办”,60个事项实现窗口“全城通办”(不含全程网办事项324项),全程网办的事项达到324项,比年初的249项增加75项。二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全市各网站全部采用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统一的办事指南信息,实现了办事指南信息的规范化和唯一性;同时办事指南信息的调整、变动都经过审改办审核后才能够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修改对外公布,办事指南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保障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在中心各个办事大厅设置办事指南二维码墙,实现了办事指南无纸化,各进驻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如有新增、取消或事项名称变更时,在“厦门市权责清单”系统变更当日申报办事指南二维码墙变更信息,确保了办事指南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不断完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服务标准、审查细则等相关数据的标准化管理及数据联动维护,做到“一口维护、一网展示、一键查询”。目前共有40余家部门制定完成服务提供标准1953份,审查工作细则1383份。四是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配合市审改办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我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中心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规范中心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中心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二是加快中心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配合市经信局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数据的开放开发统一窗口,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2.用好“微信公众号”新平台。一是充分发挥中心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严格按照《福建省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中心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统一整合到 12345 热线电话,接收群众诉求,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委立即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中心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新条例,印发相关宣传册,制作上墙相关宣传展板,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完善中心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审查,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我委严格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厦府办便函〔2017〕14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于2018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9月底前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覆盖了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涉及我委工作的信息公开,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

  二是因我委未承担审批职责,相应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较少,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内容数量较少。

  三是信息公开的目录分类不够细致、主要公开在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9年,我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持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着眼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地信息服务。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主办: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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