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206-0800-2026-004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6-02-26 09:01 | |
| 标 题: |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思路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思路 | ||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国家、省数据工作会议部署,以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为统领,承压前行、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一年来,整体工作统筹更加有力,数据基础制度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数智赋能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城市大脑不断扩面增量提质,获国务院批复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落地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供应链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城市可信数据空间等一批国家级试点,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连续两年获评最高等级“卓越级”,市政府门户网站连续四年位列同类型城市首位,实现“十五五”数字厦门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一、2025年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干事创业合力
一是党建引领坚强有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高标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创建“数智清风”机关纪委品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强化典型引领,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影响的数字厦门宣传与典型培育报道,广泛宣传数字厦门建设成果。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24次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14次。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组织数据大讲堂等各类培训30班次,分批次组织近150名窗口工作人员礼仪培训。举办“数智青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宣讲、理论学习交流活动6期,激励年轻干部奋勇争先、竞相出彩。
三是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高起点谋划数字赋能大局,推动设立厦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2025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谋划“十五五”数字厦门专项规划,完成“十四五”数字厦门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
(二)深化改革攻坚,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一是提升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推进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汇聚超160亿条数据,有效支撑1071个共享需求实现部门业务协同;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布152个开发数据目录,支撑22个场景运行;强化公共数据安全管控,起草三方数据安全协议,夯实数据安全责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数据安全“体检”。政务数据管理能力有效提升,市信息中心成为全国首个获政务DCMM四级认证的市级单位。
二是活跃数据流通交易市场。数据产权登记入选全省“一市一试点”,全年新增发放证书64本,累计77本。开展场内数据交易,指导市数据交易公司充分挖掘本地数据资源,累计合作数商351家,对接数据产品和服务1017个。推进自贸区航空维修领域负面清单和配套管理办法制定,已通过国家网信办、国家数据局备案。
三是培育壮大大数据产业。出台数据产业发展激励措施,推出16条举措,单项最高奖补额度达3000万元。培育数据经营主体,全市277家企业在省平台上入库。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108个,其中1个获评国家试点,4个入选省数据集(共19个)。组织开展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福建省分赛厦门赛区活动,14个项目获得福建赛区奖项,2个项目(全省仅4个)获得全国赛优秀奖。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成立全省首个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抢抓发展机遇,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
一是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成立厦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专班,形成一体化推进格局。在国家数据局指导下开展数字经济监测分析,我市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超6000亿元,上榜中国数字经济百强城市。
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99家企业入选年度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居全省第一。推动思明区、集美区人工智能产业入选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在全省18个集聚区评估中分别位列第一、第三。发挥集聚效应,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强化场景征集,发布两批284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清单,促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三是推动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强化平台招商,推动70个项目入选省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招商对接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4个项目获得764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带动投资4.4亿元。11个项目入选2025年福建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总投资887.6亿元(全省第一),年度投资计划超额完成。
四是助推人工智能产业升级。瑞为技术、美图秀秀、快商通3家企业获评2025全国企业“人工智能+”行动创新百强案例,龙头企业发挥示范效应。举办第六届中国人工智能大赛,737支团队报名超1200个项目,参赛规模与团队质量创历史最高。全市公共智算规模超2400P启动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公共智算“一张图”。
(四)驱动政府转型,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强项目策划,制定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推动68个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和立项,总投资额超3.5亿元。推动“厦门市城市大脑应用建设项目(一期)”入选2025年第三批专项债项目库,总投资6.18亿元,其中2025年发行专项债2.5亿元(资金已下达)。
二是优化提升城市大脑。完成“物联感知一张网”顶层规划,接入终端超10万个、视频资源21万路,上架AI算法109个,赋能76类智能识别场景。“一网协同”政务工作平台上线16个办公场景,覆盖全市各部门,日活近1万人次。“i政务”统一全市公务人员移动办公入口,支撑政务“掌上办”“随时办”,累计访问超87万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政策203条,惠及企业数超7000家次,拨付资金超11亿元。基层报表“一表通”加快推进,完成945张报表梳理及分级认领,社区在用平台系统数量由46个减少至12个。厦门市域治理“一网统管”获2025世界智慧城市大奖区域“场景驱动倡议大奖”。
三是深化“政务+AI”应用。建成信创智能算力32P,部署大模型,支撑44个单位开展政务AI应用,建成17个智能体。人社、公积金、交警等领域AI客服实现“边聊边办”,公积金答复效率提升30%,湖里区入学咨询人工量下降40%。
四是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全市累计建成5G基站超2万个,5G用户普及率89.91%,5G用户占比66.54%,千兆宽带接入用户占比超30%;厦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用户数超900家;策划梳理固投项目,总投资57.74亿元,年度计划总投资17.51亿元;为市、区两级250多家单位提供政务云服务。
(五)提升数字政务效能,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一是推动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除涉密事项外,全市2.2万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可办。“闽政通”APP聚集40个部门280多项高频服务,事项数全省第一。“i厦门”APP打造“政务+生活”一体两面服务新模式,聚合56个部门409项应用,日活数稳定在30万以上。“e政务”自助机汇聚26个部门288项高频服务事项,分布450个站点,今年来总办件量超170万件,“跨省通办”覆盖13省63个城市1800多项服务。
二是推动“数据最多采一次”。全省率先完成涉及我市的289项“数据最多采一次”事项改造,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覆盖我市超90%的办件量。我市汇聚数据超2350万条,调用数据超62万次,均居全省第一。我市事项总体回填率已提升至近60%,居全省第一。
三是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无证明城市”运行机制,推进电子证照治理,清理或补齐33.1万份电子证照,完成71.8万本存量省标文件格式转换,推动生成238万份电子证明,占全省各地总量的77%。
(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部署41个国家和福建省重点“一件事”落地落实,明确“前期工作、系统部署、窗口落地、宣传推广、评估考核”各阶段任务节点,总办件量超260万。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下服务规范,强化人员和设施配备,确保部门业务协同顺畅,持续提升群众体验。
二是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根据省标准化目录,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配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推动标准优化提升,有序推进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市级53个审批服务部门部署政务服务事项并发布办事指南2142个,权责清单绑定率、标准化目录认领率均达100%。
三是推动审批权限调整。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梳理各区、各部门申请下放和回收的事权,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市级权限的通知》,推动12项市级权限下放各区办理,其中政务服务类事项6项,其他权限类事项6项。
四是健全督查评估机制。深化“作风+业务”双重督查机制,会同市效能督查办开展明察暗访,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线上平台和“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开展体验评估。组织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假如我是办事人”“进窗口、走流程”等活动,通过模拟办事、陪同办事、访谈跟进等方式,推动优化提升。
(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扎实推进企业“窗外”事务协调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出台3项配套制度及标准化工作导则,按月复盘工作情况,加强市区联动宣传,提高企业知晓率和参与度。市级企业“窗外”事务协调服务平台累计接收104个诉求问题,已办结核销96个,办结率92.3%。
二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出台2025年度工作提升任务清单,推动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交地即交证等7个“一件事”工作优化升级,已办理1789件“一件事”。推进“日清月结”规范审批服务,检查市级审批办件23024件、审批环节超过11万项次,发出工作日报227份,通报异常办件254件。打造“e鹭办”平台,提供服务总量突破19100项次,为8个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参评202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情况并荣获全国第一。
三是持续深化综窗改革。推动“承诺件办件巡查台账”上线,实现超7万件办件的全流程可视化监管。截至目前,无差别综窗累计收件4278件,提供窗口咨询6704人次,获得群众表扬40次。持续扩大综窗事项覆盖,部门增至31个,进驻事项达891项,集成服务19项,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四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今年以来,提供咨询引导服务40万余次,为超过2200名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收到群众表扬信145封;组织志愿者1168人次,累计服务3577.9小时,“政务心服务”志愿项目获推荐参评全国“四个最美”项目。我市归集省“好差评”系统评价数据464.80万件,主动评价率达93.91%,好评率99.99%,全年继续保持省效能办窗口作风问题零通报。
(八)优化平台服务,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
一是交易规模稳步增长。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发挥公共资源要素配置作用,构建“绿色通道+流程精简+骨干专班”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提速,保障3073个项目进场交易,总交易额约1196亿元,其中,省市重点项目218个,交易额达340亿元。
二是数智化水平全省领先。全省率先落地公共资源交易AI应用,推进招标文件智能审查等智能体应用,实现交易流程模式创新;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平台”,为交易透明化、安全性提供技术保障,获第六届工信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典型案例;完成区块链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的两项国家标准草案及立项建议书编制申报,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三是助力招投标监管。深入拓展“双盲”远程异地评审,打破评审专家地域限制,提升评审效率与质量,开展“双盲”远程异地评标项目596个,占建设工程项目总数的65.86%。规范现场管理,增加随机抽取环节直播、回放功能,构建“问题发现—移送—处理—反馈”全链条管理体系,辅助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进规划编制,营造改革氛围
高质量编制“十五五”数字厦门专项规划,抢抓福建省列入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新机遇,加大数字厦门建设成果征集宣传发动力度,组织召开申报辅导会、成果对接交流会,挖掘更多优秀成果。
(二)深化数据赋能产业升级
深化公共数据汇聚,建设厦门市公共数据资源平台,推动国家部委数据回流。修订完善我市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发挥厦门数据交易平台作用,上线社会数据行业专区,推动头部数据交易商入驻并发布数据产品。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加快成立数据产业协会,健全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三)深入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数字产业集群统筹布局,明确各区特色数字产业集群的功能定位、主攻方向和协同关系,加快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加大数字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点项目的征集储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优化算力调度服务平台,提升算力补贴效能。加快闽宁双智算中心建设,以“算力互联、双向赋能”为闽宁协作30周年献礼。
(四)提升数字政务水平
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基础能力支撑,扩大智能审批工作成果;提升“一网三端”便民服务效能,在各端服务入口接入“AI+政务服务”应用,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智慧办的便利;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不断拓展免提交政府部门核发材料的事项范围,达成更多服务的线上、线下“免证办”,让“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五)推进数字科技发展
建立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使用服务采购机制,协同推进信创替代和商用密码应用,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监管。谋划城市大脑2.0顶层规划,系统性推广和提升城市大脑平台,推进我市物联智能感知体系建设,探索推动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基层治理“一网共治”等核心应用建设。推进“政务+AI”建设,租赁110P算力卡为全市各部门提供算力供给,推进具身智能技术在政务领域的应用。
(六)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质效
提升“一件事”AI咨询导办功能,推动各“一件事”牵头部门按照全省最优业务标准进行流程再造,确保2026重点“一件事”落地部署。持续加强事项标准化管理,动态更新我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持续组织各级审批服务部门深入开展“进窗口,走流程”活动,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七)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
以数智化升级为核心,打造全省“公共资源一网交易”AI应用示范城市,优化智能审查、智能客服等功能,全面提升交易服务便捷度;以改革攻坚为动力,完善数据底座与分析平台功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与营商环境优化;以规范管理为保障,持续深化阳光交易机制,强化辅助监管职能,切实发挥连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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