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6-0800-2024-028 文 号 厦数据函〔2024〕25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4-02 08:59
标 题: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 会议第20245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 会议第20245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 会议第20245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02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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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函〔202425

                                         答复类别:B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

会议第20245028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立大厦门湾(包括金门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议》(第202450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背景

提案提出通过“建设健全大厦门湾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灾害预警系统”“建立跨系统数据共享机制”等措施,做好大厦门湾生态环境环境治理工作。

我局作为会办单位,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围绕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助力大厦门湾生态环境环境治理工作问题,认真梳理了我局在相关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并提出了今后推动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信息化项目建设

支持市海洋局建设“台湾海峡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工程”,对全市海洋重点海域、港湾、海面环境等实施实时视频监控,全面监测和整治近岸海洋生态环境,遏制非法用海填海、非法排污、海水污染、沿海生物保护区(岛屿)生态破坏、船舶入侵、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等事件的发生。

(二)为海洋生态环境数据跨系统共享提供支撑

一是建立数据安全制度。我市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从立法层面推进公共数据应汇尽汇,提高公共数据共享效率,扩大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条例》就“数据安全”方面,提出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重要数据重点保护等8条要求。同年12月,我市出台了《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共享和开放的责任与义务,规范相关流程,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我市已建成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打通了全市政务数据互联互通通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联通环境,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业务协同提供数据支撑,该平台提供各类共享服务接口超2200个,为全市73个单位160多个跨部门协同应用,提供各类共享服务接口超2200个,调用共享服务超20亿次。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支持力度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照《厦门市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厦门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做好对“大厦门湾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灾害预警系统”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支持。

(二)推进建立公共数据资源体系

依托我市现有的政务数据共享协同平台,建设集目录、汇聚、治理、共享、监管、审计为一体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提升数据汇聚和治理能力,为海洋领域数据共享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领导署名:许文恭

联 系 人:汤惠龙

联系电话:7703672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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