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206-0601-2017-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02-20 14:02
标 题: 2017年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7年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20 14:02 来源:政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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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政府各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进驻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协调。

(四)会同市监察部门对进驻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各区政府行政审批管理的业务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全额拨款

15

17

厦门市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全额拨款

41

3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主要任务是:根据“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战略目标,着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构建“亲”“情”的新型政商关系,把行政服务效率提高到国际一流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二)完善智慧审批平台,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

(三)创新方式,深化“多规合一”审批流程改革;

(四)推行标准化建设,加强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

(五)升级改造平台,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化学整合;

(六)“五位一体”全面推进中心党的建设。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为3095.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5%,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为3095.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86.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7.69万元,公用支出5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34万元;

2.项目支出1309.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5.5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5%,主要是由于中心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智慧审批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617.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118.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31.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医疗经费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6.3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务公开审批1069.2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等的事务支出。

(七)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服务中心智慧审批综合平台(二期)和中心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5.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8.7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8.73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学习考察费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45%,主要原因是:我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力度加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学习考察国家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市政务中心、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的业务交流、学习、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市被定为实行“多规合一”样板城市,近两年全国各地市相关部门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学习交流的次数基本持平,接待活动量基本稳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未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5.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5万元,增长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2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部门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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