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现对《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进行更新补充,具体如下:
一、第一条第18项“既有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调整为“既有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增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
二、第二条第3项增加学校类型。
三、第二条第8项补充:增加慢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四、第二条第11项补充:商业、厂房等自有用地红线内设置的临时的可伸缩拆装的活动棚类。
五、第二条第24项“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与屋顶边缘(女儿墙)距离大于0.5米的分布式光伏设施”,调整为“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不超过屋顶边缘(女儿墙)的分布式光伏设施”。
六、第二条增加第25项:利用已批建管沟铺设电力、通信等管线工程。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
2.《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解读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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