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及三份清单公布如下,请参阅。
附件:1.福建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2.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全国版)
3.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
4.福建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省版)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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